为贯彻中央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决策,进一步落实《建筑节能条例》有关精神,引导绿色科技地产建设开发,为广大房地产开发企业大力推介真正符合绿色节能要求的建材部品,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我协会决定在房地产建设领域开展绿色节能建材部品复核和应用推介工作。

该工作将在认真复核企业申报资料和生产状况的基础上,为节能、环保认证、评估和检测文件齐全,节能效果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生产管理有序,产品质量稳定,客户反映良好的建材部品颁发复核推介证书;并在总结复核成果的基础上,将通过复核的建材部品进行汇编,出版《全国房地产绿色节能建材部品应用推介目录》,作为全国房地产建设选用技术、产品的权威参考资料。

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包括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墙体保温与屋面防水隔热材料、新型节能结构体系、节能门窗与幕墙系统材料、供热采暖与空调制冷系统、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一体化系统、供水与节水、节能照明产品技术、建筑智能化控制系统、建筑机电节能设备、市政供暖、供气、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外绿色装饰装修材料、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等环保方面的技术、产品、设备。

二、申报复核及推介的技术产品要求

1、申报复核及推介工作的技术产品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产品属于绿色节能型产品并已稳定批量生产;

2、申报的技术产品应是通过建设部产品评估检测或国家、省一级检测机构认可的产品和技术。该建材部品应具备质量可靠、节能效益突出、用户满意,市场竞争力强;并符合建设部发布的《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建设环境友好技术领域重点推广技术的要求;

3、申报复核及推介工作的建材部品知识产权权属明确,申报单位应为技术产品知识产权持有单位,如果是通过转让取得的技术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转让合同复印件;

4、申报企业近五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和工程质量事故。

三、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资料要求详见《绿色节能建材部品复核推介工作申报书》。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1、申报单位直接向复核、推介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

2、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必要时到企业生产现场检查;

3、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公布。

4、复核通过后,将在建设行业相关报刊和网站上公示,通过复核的申报单位将获得《绿色节能建材部品复核推介证书》和参与应用推介资格。

五、证书的使用

《绿色节能建材部品复核推介证书》有效期叁年。望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